湖北日报讯(记者陈屿、通讯员段玮、李思燚)11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将在各学校申报和各地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学校食堂,经公示后联合授予省级“放心食堂”奖牌。
近日,省食药监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整合创新学校餐饮示范创建内容和形式,在全省学校内深入开展“放心食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餐饮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当前全省创建范围为各级各类大、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必须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量化分级为A级的学校食堂方能参加评选。
今后我省将在学校食堂推广采用“五常法”、“六T法”和“色标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建立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食堂原料采购、食用、库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电子台账系统;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和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