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青岛屡发“宰客”事件
2015-10-07 12:59:44
 

吃蟹先拔腿

  称完必须买

  昨天夜里,一位来自宁夏银川的游客通过微博爆料,遭遇了强制消费。他说,“4日,和朋友两人去青岛旅游,的哥给推荐了登州路啤酒街的一家酒店,到店后点了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了,称完后七斤多,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这位游客拍摄的餐厅账单显示,这帝王蟹398元一斤,重7.00斤,加上80多元的酒水,共花费2876元。目前,记者正在调查。

  “天价虾”餐馆

  被罚九万元

  黄金周期间发生在青岛一家餐馆的天价虾欺诈“宰客”事件昨天被物价部门处罚9万元,当地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涉事烧烤店昨天已被关停。

  10月4日,来自四川的游客肖先生一家在“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餐馆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才得知,菜单上写的38元不是一道菜38元,而是一只虾38元。这样一来,一盘虾的售价竟然高达上千元。而邻桌一家来自南京的游客更是因为吃了一盘虾,而吃到了2700多元的账单。

  这样的价格让肖先生和朱先生都无法接受。两人和餐馆的范老板发生争执后向110报警。最后朱先生向朋友借钱,付给店家2000元,肖先生付给店家800元。

  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当地物价管理等多个执法部门5日来到这家餐馆核实情况。昨天,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向涉事餐馆送达告知书,拟对其罚款9万元。律师邱宝昌指出,这家餐馆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数量、质量、价款,这些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一定要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如果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行政部门应该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向不明码标价的可以处罚。消费者可以要求他以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央广 王朝朋 刘会民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北京晚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