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源、实习生邬登宇、通讯员叶火生)昨日,武汉市城管委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起,武汉市将暂停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均属违规。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按照文件精神,武汉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收费后,该中心将转变职能,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行车秩序。
免费路边停车将持续多久?据了解,政府部门正研究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未来将实行经营性收费政策。在方案实施之前,暂不收费。
停车收费权如何确定?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由规划部门对城市道路哪些地段划设停车泊位制定配套政策。具备停车管理能力的法人乃至自然人可竞标路段管理权。招标标书将对所涉路段的收费定出上限和下限以及管理期限,政府部门不定价,但中标者不得随意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