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籍字[2015]329号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公路局向我局申请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灵文加线K21+100公里处,宗地四至为:东至路;南至巷;西至沈义雄、沈传雄用地;北至沈义雄用地,面积为788.36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地籍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