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圆 厦公宣)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近日侦结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和国有公司的滥用职权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等5人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经办该案的经侦支队民警杨银峰介绍,刘某等人为了牟取私利,利用担任国有企业主管人员、掌控职权的便利,从2001年至今,以暗中持股的方式陆续在浙江、上海、福建多地成立了投资公司、物业公司、酒店等与公司业务有交叉的10多家私营企业,而后,刘某等人以低价出售资产、低价转让股权、以物抵债、支付各种费用等方式变相将国有资产输送至关联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直接经济损失逾2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