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锋
据报道,今年1至8月,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法律事务82宗、参与相关协调会约30次。如今在清远,专业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当政府依法行政智囊,政府施政前问计政府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常态。
值得肯定的是,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效地避免了政府决策中潜在的一些法律风险,取得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有的法律顾问平时事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交办法律事务,有的工作不够认真、深入和细致,有的法律顾问工作不够积极主动,被动等候多、主动联系对接少的情况等,都成为清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需要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市政府法律顾问还是其他行业顾问,顶着“市政府顾问”这个光环,可谓是莫大的荣耀。所以,要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项重大工程推进好,应迅速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与措施,对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打好“组合拳”,形成“能者居之、适者居之”的竞争上岗势头。
其一,正常运作过程汇总、考核和相应措施应该更细化一些。以考核为例,市政府法律顾问两次日常工作考核结果有一次以上为不合格的,其任期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应不再续聘。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任期工作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在任期届满时对市政府法律顾问予以调整。
其二,对市政府法律顾问予以调整时,应综合考虑被聘请人员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等因素,并把上一任的法律顾问的工作亮点和不足之处告知。尤其是要将政府法律顾问的“难处”进行强调,这样就可以避免有的法律顾问因为平时事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交办法律事务的现象发生。
当然,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的大小,也有赖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开放、包容程度。政府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为法律顾问提供全方位的大舞台,让他们“天高任鸟飞”,这样才能更大地发挥法律参谋的“智囊团”作用,护航法治清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