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