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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指南
2015-09-22 08:15:49
 

  天津市人才政策要点

  一、综合性人才政策

  (一)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

  【目标任务】从2014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000个(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杰出企业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天津市技能大师、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青年拔尖人才和区县人才发展项目,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支持对象及数量】

  (一)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

  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20名。

  (二)企业人才项目

  1.杰出企业家,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1次,每批20名。

  2.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计划支持200个,每2年评选一次,每批40个。

  3.天津市技能大师。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1次,每批20名。

  4.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计划支持200个,每年评选一次,每批20个。

  (三)青年拔尖人才

  计划支持15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30名。

  (四)区县人才发展项目

  计划支持150个,每年评选一次,每批15个。

  【支持政策】

  特支计划支持人才周期一般为2年,特支计划支持项目为一次性支持。

  1.入选特支计划的团队或人才授予“天津市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青年拔尖人才、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区县人才发展项目不授予称号和颁发证书)

  2.人选特支计划的人才,由各牵头部门在市人才办的指导下,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研究提出一人一策的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各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培养支持工作。

  3.市人才发展基金为特支计划入选者提供10-100万元的特殊经费支持,用于支持其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

  4.有关部门要在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创投资金、商业担保、产业引导资金等方面向特支计划入选人才或团队倾斜。各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他们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

  5.建立特支计划入选人才和团队定期交流机制,推动不同技术、不同学科研究领域的人才交流合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相关特支计划入选团队或人才与企业结对子,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6.入选特支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和特支计划入选人才(特支计划支持项目除外),在每个培养周期内,要培养或引进2名后备人选。

  依据:津人才办〔2013〕14号

  (未完待续)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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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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