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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0个市、县(区)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2015-09-17 08:14:23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15日起,全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下放至30个市、县(区)民政局。

  据了解,以往涉外婚姻登记只能在省厅和厦门市、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现在扩大到福州市、平潭、厦门市、三明市、泉州市、南平市、宁德市,漳州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泰县,莆田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涵江区,龙岩新罗区、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

  9月15日至9月30日,涉外婚姻登记办理可在各地办理,也可在省民政厅办理。10月1日起,省民政厅不再办理相关业务。(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连峰)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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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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