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稳增长投资须确保效益优先
三季度尚未结束,国家发改委批复了19个基建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300亿元;其中最近一周批复项目达13个,比七、八两个月项目总和超出一倍多。今年以来,发改委公布批复项目总投资额已近万亿元。
当此之时,发改委推出了八项举措来助推经济增长,力度是空前的,其举措也是值得肯定的。但笔者认为,无论经济处于何种颓势,基建投资项目一定要符合客观经济发展规律,尤其要与现实需求相一致,并把效益放在优先位置。如果单纯为了完成经济增长目标而不讲成本,使投资项目不能发挥应有效益,虽可暂时刺激经济发展,但从长远看,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有使经济陷入更加被动局面之虞。
一方面,近两年批复的大型基建项目近百个,总投资额近2万亿元,项目投资资金有一定缺口。这样的投资必须首先保证有稳定收益,一旦形成“僵尸工程”,不仅财政资金遭受损失,银行信贷难以收回,也会使民资陷入泥潭。
另一方面,现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凸显过剩颓势。若不进行全面权衡和认真论证分析,再过度投资,更会使一些基建项目难以派上用场,导致闲置率上升,既加大国家、银行和民资后期其他项目资金投入压力,还会增加投资项目维护费用。
再一方面,基建项目投资巨大,回收周期长,把民资引入这些项目后,如果因政策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保证投资效益和投资成本按时收回,则会造成“夹生饭”局面,不仅会让政府丧失信用和失去投资引导力,最终会使民资对国家开放的投资项目失去信心,影响民资后期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不利于后期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显然,国家批复项目应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长远目标和经济增长目标等方面通盘考虑,把握好投资节奏和力度,防止急躁冒进,避免资金浪费和投资项目“过剩”。
莫开伟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