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办国办: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占50%以上
中办、国办发文:国有文化企业要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周玮)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文化企业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意见指出,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意见提出,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意见指出,要完善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必须坚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
■解读
党报党刊采编经营须分开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请介绍一下什么是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负责人: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文化企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重要特征,其目的就是要推动文化企业把握正确导向,突出文化特色,形成文化企业特有的经营理念和治理结构,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具体来说,在经营理念上,要强化文化企业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的要求体现在企业宗旨中,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追求和行为准则;在治理结构上,要加强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确保正确内容导向;在绩效考核上,要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社会效益。
记者:如何规范推进新闻媒体宣传与经营“两分开”?
负责人:从改革实践看,新闻媒体对“两分开”改革的总体把握是好的,但也有少数新闻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广告等经营业务与新闻采编业务进行混编,实行事业部制或变相事业部制,甚至把营销工作和有偿新闻挂钩,危害很大。为此,意见对规范推进“两分开”作了进一步明确,强调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但必须做到采编与经营分开,禁止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混岗;对于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经营性部分,可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但应由国有资本控股,必须服从、服务于宣传文化主业,更好地推动主流媒体发展。
记者:请谈谈下一步对于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具体举措。
负责人: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二是结合当前“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推动将意见要求体现到规划中,指导和部署“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有关工作。三是深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为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良好氛围。
据新华社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