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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五大机制推进“救急难”工作
2015-09-15 01:13:16
 

  本报讯省民政厅近日下发《贵州省救急难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急难救助对象发现机制等五大机制,在全省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

  急难救助是一种救助机制,整合并灵活运用现有的“8+1”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资源,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扩大社会救助安全网,保障遭遇急难问题而陷入生存困境家庭的基本生活。

  根据工作方案,我省将建立急难救助对象发现机制、急难救助对象认定机制、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急难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急难救助监督检查机制等五大机制。在对象发现机制方面,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进行排查,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在对象认定机制方面,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可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在救助快速响应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设置医疗救助资金封顶线,但封顶线不能低于3万元,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合规自付住院费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

  据悉,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我省在贵阳市、毕节市和威宁县共18个区(县、市)成功开展“救急难”试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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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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