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9月6日电(记者周润健)记者5日从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悉,高新区将设立每年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主体的创新创业载体体系。
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聂伟迅介绍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的工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每个达标载体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支持各类主体在高新区收购或租用闲置厂房、办公用房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每个达标载体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鼓励区内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对每个达标的众创空间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此外,对在高新区内注册成立的天使投资类基金,政府可最高按80%的比例进行参股,最高出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被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债权退出”的方式予以支持。
对在高新区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类基金,政府可最高按20%的比例进行参股,最高出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对被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股权退出”的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