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31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获悉,31日,郴州市物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启动了对“擅自离岗”副局长袁国富的辞退程序。此前,郴州市物价局曾连续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袁国富回单位报到上班。
2015年8月8日起,郴州市物价局在报纸上连续刊登公告,要求自7月底以来擅自离岗的郴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袁国富在2015年8月28日前回单位人事科报到上班,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规定,予以辞退。
据介绍,截至8月28日下午6点,袁国富仍未回单位报到上班,也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