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肖肖 通讯员王金华)日前,北辰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某经营部纳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查实该单位存在少计销售额偷税的问题,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8.34万元。
为查清涉案企业的情况,该局根据企业经营方式和特点,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分别对其进货渠道、销售记录、资金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调取了有关外部证据,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将调查核实情况与其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对比,查获该单位2011年少计销售额17.12万元,2012年少计销售额138.62万元,2013年少计销售额214.98万元,2014年1-5月份少计销售额146.0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对该单位依法追缴增值税15.5万元,加收滞纳金5.09万元,处偷税税额0.5倍罚款7.75万元,并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