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加快建设美丽武清,倡导文明新风,治理丧葬陋俗,净化市容环境,提升市民素质。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对乱烧纸钱及祭奠物品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
二、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市民。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对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纸钱的,由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借丧葬、祭奠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武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天津市武清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天津市武清区监察局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