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赖国洪 区委报道组 俞锐
本报讯 “现在全乡7个行政村已全部审核到位。”近日,衢江区黄坛口乡副书记陈剑贞如是相告,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衢江区全面推行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黄坛口乡是首批完成修订的乡镇之一。
“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可以让村规民约更符合本地实际,也让村规民约更符合法律框架。”衢江区司法局副局长徐木泉相告,以前制定的村规民约,有许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存在着合理不合法现象,有的也不切合当地实际。
徐木泉举了个例子,像黄坛口乡下呈村的村规民约原来有“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的内容,修改后改为“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村规民约没有权力设定处罚权,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才能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所以改为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该村原村规民约中针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作出了“当年不列入低保、社会救济、送温暖等帮护对象”的规定,修改后被删除。“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所规定的,不能被随意地剥夺。”徐木泉如此表示。
据了解,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按程序进行,先由村两委会讨论拟定初稿,再由原来聘请的村法律顾问对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