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高讯(通讯员文胜根)夏秋时节,上高县滨江公园绿树吐翠、绿草成茵,市民们或散步,或跳广场舞,其乐融融;碧瓦青砖的大观塔与波光潋滟的江水相映相辉,风光旖旎的江心岛、长虹卧波的石桥及满江涌动的绿潮,处处彰显着亲水、亲绿、亲民特点。这是上高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建设宜居生态家园的缩影。
近年来,上高县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经营管理,内强居民素质,外拓城市功能,将上高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生态之城”。2014年,该县荣获“全国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县”“全国绿色生态苗木示范县”等荣誉,为巩固这一系列成果,该县把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工作来抓。
为加快创建步伐,上高倾力构筑生态优势,抢占绿色制高点,绘制了一幅生态优先、城乡一体的田园生态绿化图。目前,全县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159.3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4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749.11公顷,绿地率34.8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25.78公顷,绿化覆盖率38.76%;绿地系统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验收合格,绿色图章管理到位,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园林县城创建标准。
该县注重将城镇建设资金向公共领域倾斜、向民生倾斜、向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倾斜,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启动城镇建设“三年升级战”,园林绿化重大项目共9项,投入资金5亿多元。投资1.2亿元对省级森林公园——镜山森林公园、敖山大道绿地等进行改造;高标准新建城区道路绿地和320国道绿色通道;对100个新农村点进行绿化。锦江滨江公园、锦阳广场等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足够的休息游憩空间。
该县大力实施“蓝天碧水”“清洁家园”工程,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挂牌推进。全县矿粉企业大部分已按环保要求整改到位,27座排污不达标的黑烟囱整改已完成;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整治露天矿山环境污染及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强制恢复原状。
上高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和城镇市容环境“脏、乱、差”大整治专项行动,形成了“部门牵头,全民共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与此同时,增大财政投入,开展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目前,污水处理率达89.33%,垃圾处理率达100%;道路亮灯率为98%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III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