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武汉乐融商务咨询服务部:
经查,你服务部存在虚构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你服务部向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开具中介业务发票,通过转账方式将手续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业务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业务清单、财务凭证、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给予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保监罚〔2015〕2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保监局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