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日讯(记者孙佳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1日上午结束。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吕维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第二阶段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确定将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省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结果待下阶段执法情况汇总后一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以上六个报告的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福等请求辞职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绥芬河市和抚远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