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利用程序漏洞非法充值倒卖千张加油卡,软件研发者顾某自己窃取700万油费,今天上午10时15分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此案颇受关注,是因为作案手法新颖,目前在国内很少,特别是达到了这么高的涉案数额。
法庭上,37岁的顾某身穿一件白色T恤衫,说话条理很清晰。他曾是国内著名高校硕士研究生,老家在江苏,现住在北京,家有老人和妻子。
上午,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对顾某当庭提出指控,2010年10月间,顾某所在的北京博锐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了原北京捷德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的中石油加油站管理系统实施项目部分工作。顾某作为卡软件系统构架师,负责该系统的研发工作。在2011年至2012年间,顾某先后在该项目办公地点海淀区金码大厦、昌平区沙河镇中国石油创新基地,多次使用私自编写的程序,对他事先购买的上千张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进行非法充值,数额共计700余万元,后以九五折左右倒卖加油卡牟利。如此非法充值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白磊认为,顾某盗窃单位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责。由于盗窃40万元量刑即到10年以上,而顾某涉案数额700万元左右,属特别巨大,因此最后检察官建议量刑在12到15年之间。
“我认罪。”面对指控,顾某表示并无异议,只是“数额没到700万元”,“没把四五十万元购卡成本扣除,涉案金额应该在647万左右。”其辩护人则提出,顾某犯的应是“职务侵占罪”。
记者了解到,顾某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顾某的父亲,但顾某是公司“经理”,也实际经营管理该公司。当中石油公司发现出现问题后,怀疑到了顾某身上,对他重点审查。顾某向中石油公司承认自己动了手脚,随即自己主动向警方报案。现在顾某及其家属已向中石油公司下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退赔700万元,并获得谅解。
到案后顾某称,一开始是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了贴补公司流水,给员工发工资,他才这么做了,但后来钱就没有用在这上面了。对于自己的“一时贪念”,顾某表示万分后悔。后来主动投案自首,也是因为“每天看着账上的这700万元,心里压力太大了”。
至截稿时,庭审仍在继续。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