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瑾)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1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记者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获悉,日前,我省已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进度要求,组建了相关领导机构,建立工作责任体系,省级综合试点已在漳州芗城区和长泰县展开。全省调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展开。
福建省抽样调查样本量占全省总人口的1.37%,约52万人,涉及全省325个乡(镇、街道)、2075个村(居)委会。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