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城8月19日电 (记者金昌波 实习生李丹通讯员林明智)近日,定安法院对一起因一只鸡“失联”引发两村村民聚众斗殴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丰、吴某学等7人分别获1年11个月至3年不等的量刑。
2013年底,陈某丰女朋友家饲养的一只鸡不见了,怀疑被吴某州盗窃,便与同村村民陈某腱等人到吴某州家中质问,吴某州予以否认。当晚,吴某州将陈某丰等人到其家中质问一事告诉了同村的吴某学。随后,吴某学便召集吴某松等10余名同村男青年与另一村的陈某丰及陈某腱、陈某智等人发生冲突相互殴打。双方被在场群众拦开后,陈某丰又电话召集同村的男青年与吴某学等人在公路上持械斗殴。民警接报警后赶赴现场鸣枪示警,双方才停止械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丰、王某、吴某学、吴某良、吴某松、吴某州、许某岛均积极参与并持械聚众斗殴。在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中,因琐事产生争执,如果双方能理性克制自己的情绪,不会引发这样的后果。希望年轻人遇到矛盾纠纷,要运用理性方式或法律渠道处理,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否则,必然要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