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湖南日报8月19日讯(记者 于振宇 实习生倪慧颖)8月14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岳阳、长沙两地开展检查。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参加了长沙的执法检查汇报会。
在岳阳,检查组先后察看了湘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岳阳县新墙水库等地。重点检查了洞庭湖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情况。在长沙,检查组前往浏阳、宁乡、望城等地。实地走访浏阳市大瑶造纸工业园宏宇环保设备公司污水处理、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地。还听取相关汇报,派出暗访组了解情况。
针对存在的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水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涉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污染凸显等问题。检查组提出,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关闭非法排污口;加强监管,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强化联合执法,保证老百姓“水杯子”安全。
于来山在执法检查中指出,要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把治理水、空气污染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会上,易炼红指出,长沙不仅要在产业、经济发展上做示范,更有责任、有条件、有必要做好水污染防治。他要求,长沙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以此为契机,做好长沙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