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栾姗)8月17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鼓励社会各界建设固定、临时停车场,最高每泊位补助2.2万元,力争201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
按照规划,郑州市中心城区应建设169.4万个停车位,除去现有的50多万个和开发项目配建的98.9万个,大约还需要建设公共泊位20.5万个。《意见》要求利用公共绿地、公园、游园、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和暂时闲置工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明确了奖补政策,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
具体泊位奖励政策如下: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万元,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万元;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万元,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5500元,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地面停车场不依附任何建设项目,使用达到两年以上的每泊位补助500元;临时停车场规模在100个以上的,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每泊位补助150元,在经营终止时一次性补给。
同时,郑州市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院利用自有用地新建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③10
新闻1+1
郑州市区17个路段禁停
本报讯(记者李凤虎实习生王正星)8月17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根据道路交通现状,市区17个路段禁止停车,80个路段限停。对在禁停路段路边随意停放不影响通行的车辆,警方将采取贴条方式予以处罚。
这17个禁停道路主要包括纬四路、纬二路、纬五路、黄河路、农业路、中原路、建设路等路段。
禁停是指在道路上或路段内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限停分3种情况:单行道限停,只允许顺行一侧平行式按位有序停放机动车,另一侧禁止停放;限时段停放,早晚高峰时段或临时交通管制时段,禁止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的道路上停放;在确保人、车安全通行的基础上,小区周边次干道、小街道当日21时至次日早7时准许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
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将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对违法停车比较多且乱的道路,对主干道上全段禁停的违法停车,对占压盲道的违法车辆,对堵塞道路严重影响正常通行的违法停车,采取拖移并罚款的方式处罚。对长时间在禁停的机动车道上停放的车辆和无主“僵尸车”,将予以拖移。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