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15日专电(记者周凯)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和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更好保障食品安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仅小作坊重庆市就有一万多家,生产经营场所遍布城乡,提供的产品服务几乎覆盖了人们日常所需的所有食品种类,亟待加强监管。
据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日前已经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要求,重庆市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小”和家宴服务者都应当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纳入备案管理。
备案主体取得备案证书后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将在本局政务网及时公示,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同时将加强监管,及时依法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