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放贷是金融机构信贷员的工作职责,河南省舞阳县的信贷员张某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骗贷30万用于自己与他人的合伙生意。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11年3月15日,张某明知贷款不是舞阳县某镇孟某使用,却由自己代替签名,将该笔贷款用于自己和他人的合伙生意。此后,张某又以同样的方法违法发放5笔贷款25万元。贷款被孟某发现后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