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朝伟)如何强化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筑镇村立体网络预防?余庆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推行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3+3+3”工作模式,即“乡镇+村居+村民小组”+“预工委+党委政府+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监督员”预防工作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余庆县检察院突出以“乡镇为中心+村居为重点+村民小组为延伸”的预防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通过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查找并排除乡镇在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审批和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点12项,帮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3项次,先后在龙溪镇、龙家镇等地开展镇村干部专项预防讲座,受教育人数近千人。
余庆县每个村居门口都悬挂了《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公告》牌,告知群众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挪用公款、受贿的行为,检察机关将依法查处,并注明举报电话,有效扩大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知情面,畅通防御渠道。今年3月份以来,该县共召开村居座谈会17场次,通过开展镇村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发现白泥镇上里社区皮某某等三人共谋贪污补偿款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职,2012年成立了余庆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和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了以“预工委指导+党委、政府部署+干部职工落实”的预防落实体系。
今年,余庆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余庆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党委、人民团体各负其责,检察机关、行政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和指导,并将预防职务犯罪列入乡镇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预工委将镇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入今年职务犯罪预防重要工作来抓,将镇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开展镇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违纪责任。
余庆县检察院在开展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主动开展“让监督者接受监督”活动,突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专项监督+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的预防监督体系,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5月,余庆县检察院还聘请了乡镇10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或政法书记为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拥有听取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汇报、抽查专项工作执行情况、参加警示教育活动、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求答复和直接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提意见的权利,对镇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或者职务犯罪隐患进行报告,更好地开展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