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覃海明)为了加强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对城市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南宁市要求市内各施工工地从8月12日起逐步推行自动喷雾降尘系统。
该市要求,轨道工程以及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两公里以内在建项目,必须在固定围栏上设置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轨道、土方作业、基础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两台以上喷雾车主要用于低空抑尘,或1台以上雾炮车主要用于高空抑尘;拆除、破路等施工使用的破碎机必须配备移动喷雾降尘设备,建筑主体每层必须设有给水口,清扫垃圾前必须洒水,并逐步推行在全市房建、市政道路等设置固定围栏的工程中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