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0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严重旱灾给受灾群众造成的生活困难,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报告,今年5月以来,全区气温偏高、中北部地区降水偏少。7月份全区平均降水量为11.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70%,吴忠、中卫两地出现1961年以来7月下旬高温日数极值。持续高温少雨导致土壤含水量急剧下降,各类秋季农作物减产或绝收,水窖蓄水减少,群众饮水等基本生活面临较重困难。截至8月12日9时,旱灾造成固原、吴忠、中卫、银川4市12个县区78个乡镇98.9万人受灾,60.3万人需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170.8千公顷,其中绝收50千公顷,饮水困难大牲畜70万头(只)。预计未来10天,旱情可能进一步发展。
严重旱灾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刘慧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李锐率工作组赴受灾严重的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红寺堡区等地指导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下拨本级救灾资金1000万元,用于解决近期旱灾造成的受灾群众口粮、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下发紧急通知,派出多个工作组了解受灾群众在口粮、饮水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重灾县(区)及时启动旱灾救灾预案,充分发掘抗旱水源,修复抗旱设施,保障生活用水,倡导节约用水,强化人工增雨工作,采取以秋补夏、抢种补种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抓好畜禽补栏扩量,实现“以牧补农”,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