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1日电记者李玉兰11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对全国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进行规范、管理与督导评估。
《指南》对建设心理辅导室的位置选择、环境、面积甚至沙发、灯光都提出相应的要求。《指南》还提出,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心理辅导室应该免费为本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辅导,通过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保证运行。
心理辅导室应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辅导室应根据学生成长信息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