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11日电(记者谢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将在湘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开展的校园招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并给予适当补助。
据了解,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根据当年各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各学校初次就业率及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初次就业率情况、学校类型以及校园招聘活动开展情况和难易程度分档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各学校初次就业率达到或超过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水平的,按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分别给予补助:其中普通高校的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学校分别按照50元/人、60元/人、70元/人的标准补助;技师学院按照50元/人的标准补助;特殊教育院校按照70元/人标准补助。同时对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永州、邵阳五地学校在以上基础上增加10元/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