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赵哲平)待修车辆被送进修理厂后,不是立即修理,而是找个地方再撞一撞,这是为什么?
日前,绍兴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保险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等被提起公诉。一条涉及修理店老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车主,以及不少人“友情”参与的黑色利益链浮出水面。
在柯桥区城北的兴越小区,41岁淳安男子俞富(化名)所开的汽车装潢店,并不引人注目,却成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定损员赵某的“VIP客户”。
在2011年至2013年两年多时间里,赵某伙同他的“VIP客户”们在修理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虚构交通事故,继而持被保险人的相关材料进行保险理赔,共参与33起。单单俞富就参与了7起,骗得理赔款4.2万多元。
以一次“假撞”为例,车主王某直接把车子开到装潢店,扔下行驶证、身份证就走人,数天后,王某没有花费一分钱修理费,就开走了修缮一新的车辆。而俞富所要做的,就是与朋友陈某一起开车沿104国道往萧山方向开,故意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无辜”货车,并谎称驾驶者为陈某。事后,由定损员赵某随便看看,最后骗得保险公司10500元。
赵某在审讯时交代,俞富并不是他唯一合作的汽修店老板,他还和柯桥其他四五家汽修厂有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为此,警方一一传唤了相关汽修店老板。这些汽修厂老板表示,与他们“合作”的定损员也不止赵某一个,很多保险公司的定损员都与他们有过骗保行为,其中不乏一些规模较大的知名保险公司。
据一些汽修店老板透露,这样的作假几乎是现在修车行业的潜规则。利用保险理赔程序和造假,他们将获得远高于实际修车费用的保险赔偿金。
经柯桥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这6名身份分别为汽修店老板、保险公司定损员、车主的被告人,在修理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虚构交通事故,继而持被保险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保险理赔,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34.6万余元。
“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是一些人走向犯罪的原因。”办案检察官提醒,车主在事故发生后,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真实的情况向保险公司理赔,切莫因一时贪小而将自己推向犯罪深渊。车主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信息、车辆保险信息、驾驶证、行驶证信息,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冒用实施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