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燕
近日,湖南冷水市同兴派出所一张吐槽民政局给老百姓添麻烦的官方证明引发网络热议。接着云南盐津县普洱派出所一张类似的证明被曝光,这张证明直斥要求“买房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单位,“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
公民买房子,属于市场行为,只要你情我愿,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要求开“无犯罪”证明,既是对公民的折腾,更是自己给自己扩权。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巧立名目,随便找个理由,就要老百姓去开证明,实际上是给群众办事设置了门槛与障碍,增加了群众办事的成本与难度,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出一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更是违法行政。既然是违法行政,理应对乱要证明的人和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