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江西省首部学校学生安全法规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引入第三方“校闹”调解平台等条款引发关注。
结合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统计,条例有针对性地划定了预防措施。同时,结合江西省近几年频发的溺水事故和日益突出的留守儿童问题,专门做了明确规定。
江西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闵辉:把防溺水教育作为学校的安全教育作了规定,并且对留守儿童问题也特别提出来了,明确监护人,如果是外出打工的情况下,要明确其他的托管人,并且要加强和社区、和学校、和村居委会的联系。
过去,当学生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很多情况下,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无法认定,为此,条例不仅对学校,还对监护人、学生、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在赔偿上,条例提出建立“校方责任险制度”,学校应当购买校方责任保险,此外,条例还制定了“校闹”的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成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平台,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保驾护航”。
江西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闵辉:这个调解委员会它是一个民间调解,由有关的专家以及具有调解专业经验的人士组成,因为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平台,能够更公正地处理事情。
对于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引入第三方“校闹”调解平台,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南昌某中学老师张继虹:找到一个能平等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的结合点,由第三方来介入,不存在利益捆绑,大家也比较容易接受,第三方本身的立场也会比较理性,也利于引导家长走合法解决纠纷的道路。
学生家长何晓:我们当然希望这个能由第三方介入,这样保护好学生的权益,也不能偏坦学校,合理合法的权益,大家都公平更公正些。(江西台记者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