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李劭强
证明“你妈是你妈”已经不是新鲜事,办事的群众感觉麻烦,开证明的单位也不见得轻松。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一位七旬老人丢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派出所开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请当地民政局“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无独有偶。云南盐津县普洱镇的一位女性买房,到普洱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派出所予以证明后,还加上了一句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
两份证明被人称为“派出所好声音”,赢得不少点赞。他们能打动公众,主要是因为,作为神经末梢的职能部门,为老百姓说了点话。进一步想,这些话其实都是常识,有的人见怪不怪,“派出所好声音”憋不住,要说话。
首先,两位派出所民警看到了违反常识的现象和问题。常识也是支撑社会有序运行的东西,但是生活中很多常识被忽视和打破了,很多违反常识的规定总是堂而皇之地被作出。比如,两份证明中所批评的现象:只要看看七旬老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就知道这位老人年龄有多大了,再说,老年证又没有什么其他人可以用,支人到别处开证明,麻烦而且多余。同样,买房还需要开无犯罪
前科证明吗?如果是这样,
那些有犯罪前科的人该住
到哪里呢?这些事情明明
已经违反了常识,却被以规定的形式坚持着,其结果只能是给公众增加不便,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权力的滥用。
两份证明中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意识,也是一种常识思维。遇见那些违反常识的规定,普通人只能听之任之,哪怕跑断腿也要开出所要求的证明,否则事情便办不了、办不成。即使,人们心中满腹牢骚,也只好忍耐着不敢多说一句。对于身处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更是习惯了接受和沉默,甚至根本不会觉得违反常识的规定有什么问题,他们更习惯的是要证明、开证明,至于证明是否必要,开证明的成本有多高,通常不会在意。两位派出所民警却不同,他们看到了违反常识的反常,也看到了这些反常背后的症结,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至于两位民警发言和判断的依据——权力应该为百姓办实事,就更是一个常识。为何要简政放权?就是要厘清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就是要强调权力为百姓办实事的常识。在这一点上,两位派出所民警就做得比较稳妥——他们虽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但还是实事求是地开出了证明,而不是像别的一些开证明的部门、单位那样,把皮球踢下去。
让常识“说话”,让职能部门的“好声音”多起来,人们就能少些无奈,多些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