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6日电(记者 马晓澄)广东省纪委6日通报,近日,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强化监督。
《意见》指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如是否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
《意见》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和组织部门要严肃执行纪律规定,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