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客户或将不能用支付宝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账了。上周五,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通俗来说,以支付宝为例,新规要求我和你可以支付宝转账,但是我不能通过我的银行卡给你的支付宝转账。
目前,用户只要打开支付宝,点击转账,可以选择转给我的朋友、转到支付宝账户、转到银行卡,输入密码后转账成功。如果上述规定通过,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
同时,对于支付账户,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央行对限额如此设定的解释是,从支付账户主要服务于电子商务及小额、便民支付领域的定位出发,对于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通过银行账户办理。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向他人银行卡转账的免费午餐没了。
专题撰文/整理 黄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