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3日讯 (记者张谯星通讯员杨军)记者日前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日前发出通报,对县文化馆违规超天数办会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经查,今年1月26日至27日,乐东县文化馆在本单位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全县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黎锦技艺年终总结暨黎锦技艺比赛颁奖活动会议,会期为2天,此次会议共花费1.484万元,其中住宿费4740元,餐饮费1.01万元。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会议属于三类会议,三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而该县文化馆召开的此次会议会期为2天,已违反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