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获悉,执法检查组5月下旬至6月上旬,前往海口、三亚、洋浦等地组织开展了全省《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海南水污染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的报告显示,三亚、文昌、五指山、东方、澄迈和屯昌6个市县的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为0%,海口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为11.1%。另外,部分港口长期受到城镇生活污水、船舶废水影响,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能满足水质管理目标要求。
如海口市秀英港、三亚市三亚河入海口、三亚港等部分港口水质长期为三类、四类。当日,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亚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指导,督促做好三亚河综合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污水直排、违法建筑挤占河道和向河道倾倒垃圾的问题。同时,要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严防排污口反弹,对不再适合继续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准备好第二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