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30日电(记者朱基钗)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26日至30日在福建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队检查时指出,要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检查组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和福州市政府、南平市政府的汇报,并深入食品、药品、通信、汽车销售服务等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并与全国人大代表、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座谈,听取各方对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
张平指出,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地发挥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福建省在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宣传,组织了多层次培训,加强了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成效是明显的。
张平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根本大法,是广大消费者的“护身符”。目前在法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遵法守法,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着力构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