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蔡颖辉)7月29日,记者从新建县林业局获悉,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新建县、永修县和星子县三个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周边县被列为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县。
新建县获得湿地生态补偿资金670万元,主要用于沿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周边农作物受损补偿和村组(社区)生态修复。新建县地处鄱阳湖畔,沿湖有7个乡镇,鄱阳湖湿地面积达6万多公顷。另据了解,2014年,国家林业局还将湿地保护成绩突出的新建县和永修县、鄱阳县列为中央财政湿地保护奖励县,新建县获得500万元湿地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湿地保护监测设施购置、退化湿地恢复、湿地管护、宣传教育培训等与湿地保护直接相关的开支。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已被省林业厅批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