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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不会马上开罚
2015-07-30 06:08:24
 

罗湖区天景花园的垃圾桶清晰标明了垃圾细分种类。广州日报记者轩慧摄

  市城管局副局长解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广州日报讯(记者崔宁宁)2000平方公里,540万吨,6%,这三个数字分别照应的是深圳的面积,2014年全年垃圾产生量540万吨,每年的垃圾递增速度。“垃圾围城”的危机正每时每刻威胁着深圳。在此背景下,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于下个月实施。昨日,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杨雷向市民和媒体就《办法》进行了解读,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四变三”、“资源回收日”及落实处罚,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

  处罚不是手段

  要靠宣传引导

  《办法》出台后,市民普遍关心其中的处罚条款如何落实。

  杨雷表示,虽然办法下月执行,但不是马上开罚,今后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过罚款不是主要措施,我们还是想更多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示范、激励,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到垃圾减量分类过程中,慢慢养成习惯”。

  《办法》中同样确定了物业的相关责任和处罚标准,记者近日采访了多家物业对《办法》的看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物业管理属于“微利”行业,增加人手现场定时定点指导居民分类投放,需要增加额外支出。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芙蓉认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重要环节,这需要物业的积极参与,“我们还是倡导物业现场指导,罚款不是主要手段”。

  王芙蓉介绍,物业公司做好其责任人义务,并不意味着多增加开销,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物业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比如深圳市对物业公司有评级制度,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得好,会给予一定奖励;同时通过垃圾分类,能显著减少小区的垃圾产生量,从而减少小区的垃圾运费开支;此外,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还将纳入绿色物业公司评价体系中来。

  解读

  1

  分类标准“四变三”,因处理设施跟不上

  记者了解到,在《办法》中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种,而在此前几年试点小区中,生活垃圾分为四类,还有一类是厨余垃圾,《办法》只是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为什么会这样调整呢?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雷认为,准确地讲应该是整体上大类分三类,只是从规章角度不对四分类做强制性要求。杨雷说,首先是因为厨余垃圾后续处理设施暂时能力还达不到。其次是在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工艺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

  2

  探索大件垃圾拆解回收

  《办法》专门提出大件垃圾单独分类投放,市民也比较关心此类垃圾该如何处理投放。

  杨雷介绍,因为目前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这种大件垃圾不经过拆解,塞不进焚烧炉。而如果不经过拆解,又会大量占用填埋场库容。此外,不拆解又会使得垃圾运载车运输的垃圾重量大大降低,降低运输效率。

  杨雷表示,目前市城管局探索在焚烧场区范围内建设大件垃圾破碎设施,破碎后送往焚烧炉,提高燃料热值。此外还可以跟企业合作,集中收集大件垃圾,破解后做资源化再利用。杨雷介绍,现在在坪山有公司试点,将大件垃圾拆解跟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后做生物质燃料。

  3

  废玻璃在“资源回收日”集中收集

  《办法》提出,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住宅区在“资源回收日”当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王芙蓉介绍,对于废玻璃这样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城管局提出将此类垃圾外包给环保回收企业,每周六设立“资源回收日”,由小区物管设立专门的回收点,居民可在当天将分类好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送至回收点,由专门的回收企业上门回收。

  “前期我们将选择几个条件较好的街道来做试点”,王芙蓉告诉记者,资源回收日当天可能会出现六个垃圾桶,分别是“废玻璃”、“废电池”等。此外,王芙蓉透露,除周六外的一周其他时间,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只摆放“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居民只能投放其他垃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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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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