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2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梁建强 王自宸)设计存在缺陷却依旧“检测合格”,零部件存质量问题,维保记录有多重疑点……29日,《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已经形成,认定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维保单位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中国网事”记者独家采访事故技术调查组多位成员,直击事故背后的几大焦点问题。
设计存缺陷却依旧“检测合格” 相关问题未纳入检测范围
荆州市“7·26”电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介绍,事发后,荆州市质监局根据相关意见,成立了由湖北特检院专家和荆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技术调查组。
事故技术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完成了产生问题的责任分析。
记者获得的《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显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
“事故电梯在设计上存在明显缺陷,容易导致安全隐患。”湖北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工程师、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徐义介绍,本次事故发生在电梯的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3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1块为前沿板,后面两块分别为盖板1和盖板2。正常运行情况下,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紧密连接。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1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当事人坠入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死亡。
调查组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事故电梯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的间隙明显偏大;而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的尺寸,与设计图纸存在不符。徐义说,调查组认为,“这个型号的电梯的设计存在问题,因为它采用的是三个盖板拼接的形式,盖板下没有另设防护装置,如果盖板出现松动,乘梯人很容易坠落。”而三块盖板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也会更加容易松动。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并未提前得以发现。据荆州市“7·26”电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此前通报,2015年3月16日,事故电梯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的结论为“检验合格”。
对此,徐义表示,调查组了解到,对于盖板的设计问题及尺寸不符问题,3月16日的检测中并未涉及。“检测的项目中没有包含盖板这一项。”
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熊亮表示,电梯特检项目中,分为必检项目和一般项目,但“盖板检测既不属于必检项目,也不属于一般项目”。
由于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加之监管盲区和监管不足,电梯安全隐患已经悄然埋下。
电梯零部件存质量问题 商场应急处置措施失当
熊亮表示,调查组同时认定,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三盖板间水平活动范围过大”。
“厂家发货来的零部件存在偏差,也增大了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熊亮说。
业内人士透露,制造电梯就像组装电脑,很多零件并非电梯生产厂家自主生产,而是向其他企业采购,这也可能存在部分零部件质量管控不严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安良百货商场工作人员的应对方式,也受到了诸多网友质疑。
事故技术调查报告中指出,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据监控视频显示,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
多名调查组成员透露,据相关调查,发现盖板松动翘起后,工作人员首先是用对讲机通知了电工,但前两次未能收到回复;第三次通知时,得到的回复是电工“这就来”,但并未能及时告知应急处理方式。
调查组认为,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员工缺少电梯问题应急培训和演练,导致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关停电梯。
“打个勾”就算做了维保 “走过场”让人担忧
调查报告显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事故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存在维保记录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该公司应当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事实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应该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这意味着,事故电梯于今年3月16日由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后,到7月26日,维保部门至少应该对事故电梯进行8次左右维护保养。
“8次维保有5次都只是打了个勾,这显然是走过场。”徐义说,就在事故发生前的7月22日,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还对事故电梯还做了维保,然而时隔4天,就发生安全事故,该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明显不够规范。
熊亮说:“保持电梯安全运营,三分看质量,七分要看安装和维保。”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周宏智介绍,随着电梯行业快速发展,电梯维保企业竞争更趋激烈,一些企业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吸引电梯使用方与之签订维保合同。“比如,维保一部电梯的正常成本价是4.2万元,但有的企业可能报价4万元。”最终,很可能是以牺牲安全生产投入和降低服务质量,导致维保服务水平大打折扣。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部分维保公司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维保工人,压低维保工人收入,导致一些维保工人维保时只进行简单的清洁、上油工作,只有等到电梯彻底无法工作才会进行“真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