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在首都之窗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0年,北京所有街道需配备至少8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中心。
《意见》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出硬要求,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建有一座综合文化中心和一个户外文化广场,其中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乡镇综合文化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另外,每个社区(行政村)应至少建有1座综合文化室,其中社区综合文化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行政村的不少于300平方米。综合文化中心和文化室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电视机、播放机(含数字电影放映机)、音响、灯光照明等设备。还应有公共电子阅览室、有线电视双向网络等,并免费提供互联网服务。
按照《意见》要求,到2020年,北京要基本达成以上指标任务,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
京华时报讯(记者黄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