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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小货车搬运未写清单 女大学生惨丢万元小提琴
2015-07-22 16:33:20
 

小黄的小提琴包。 受访者供图

  都怪运物品没写清单万元小提琴丢失 她只能自认倒霉

  律师说法:托运物品若被人盗窃,由行为人担主责,司机负次责,否则,司机负全责。从司法程序上讲,物品交付时,要留下有利证据。

  当事人忠告:贵重物品托运要谨慎,要列好清单、及时清点物品,免得吃哑巴亏。

  委托一位小货车司机搬东西,中途丢了重要物品,因为没有物品清单和及时清点,到头来却要自己为此事埋单。想起这事儿,现居重庆的大二学生小黄心里就很郁闷。她希望用自己的经历为大家提个醒,做事情要多留个心眼,以免吃哑巴亏。

  运输途中丢了小提琴

  小黄是重庆工商大学某学院的大二学生,学校位于沙坪坝,她的家在黄桷坪。7月15日,学校放假,小黄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为节约托运费,她和巴国城一同学“拼车”,将要托运的东西凑在一起叫车。

  二人辗转之下找到一辆私人运货车,车主老杨以150元的价格将这些东西从沙坪坝搬到巴国城再分运至黄桷坪。在装东西的时候,两人还特地将物品放得比车厢挡板要低,以保证物品安全。

  老杨称,自己的车只能载一人,“否则就会被交警查”,不过两人最终决定不“押车”,一起坐车回到了巴国城。在经历和货车两个多小时的“分道扬镳”后,双方在巴国城会合,并迅速将小黄的物品运至黄桷坪。

  一路的颠簸,加上老杨的催促,小黄和同学在下东西时并没有一一去清点物品,将十多包东西放进家后,也完全没有意识到丢了东西。直到第二天,她检查物品时,才发现丢了东西。除了化妆包和一些小礼品外,小黄发现自己最心爱的、花一万多元买的小提琴也不见了。

  “用蓝色盒子装着的,用攒了几年的零花钱请人专门打造的”,小黄说,丢失的小提琴是她的心肝宝贝。

  小黄连忙给货车司机打电话,询问小提琴丢失的事情。不过,询问的过程并不愉快,双方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货车司机连称冤枉

  “我没拿她的东西,让她去法院告我嘛!”老杨认为,自己明明是叫了小黄两人中的一人“押车”的,所以“根本没有一点责任”,反而还“蒙受了不白之冤”,他想走司法程序还自己一个清白。

  警方协商解决未果,只得让双方走司法程序,让小黄去法院起诉老杨。

  随后,小黄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表示,小黄跟老杨的托运关系只是电话联系、口头承诺,所以要走司法程序需要更多证据。这几天,小黄跑了小区和学校附近,调取了部分监控录像,可以看到装着小提琴的蓝色盒子是放进车厢了的,但是从小区电梯搬运到家时,监控画面模糊。

  交接时应该写个清单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老杨和小黄两人,对于此事,双方都表示自己很冤。

  老杨认为,自己是一个六十多岁的人,从来行得正坐得端,“被人冤枉”实在是心有怨气。此外,他回忆了从沙坪坝到巴国城的几处弯道,小黄的东西多半在此丢失,这些地方有监控器,他愿意提供给小黄去查找。考虑到调取监控录像很复杂,小黄在家人的劝告下,已经决定放弃起诉。但是,她还是深深懊恼,希望以自身教训给大家提个醒,劝告大家莫要将贵重物品随意托运,在托运时要写一个清单、及时清点。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卿成平认为,上述事件中,如果车上物品被人盗窃,由行为人担主责,司机负次责,否则,司机负全责。从司法程序上讲,小提琴等丢失的物品交付时最好要有有利证据证明。(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编辑:小微

来源 |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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