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7月开始至10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7月份为清理调查阶段,全省各市、县(区)政府将迅速组织国土资源、公安、经信、安监、煤监(煤管)、林业、环保、财政、物价、电力等相关部门,对各类采矿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政府部门乱收费、乱罚款情况进行清理。8月至9月为打击关闭阶段,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所有新出现的非法采矿点、进入他人矿区采矿、未按“六条标准”关闭的非法矿点全面取缔、关闭;对顶风作案、屡关屡开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月为检查总结阶段,省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县(区)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