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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开辟融资新渠道
2015-07-19 08:29:52
 

  本报讯(刘福军刘鹏翔记者李播)近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为有效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抵押担保难题,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引导地方政府、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互补合作,于2014年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率先开办了我省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即“政府农业发展基金+银行贷款+保险保证”贷款模式。截至目前,已累计为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41个种粮大户发放55笔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贷款金额达714.5万元,业务范围覆盖7个乡镇21个村,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辟了一条快捷便利的融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介绍,“政府农业发展基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支农模式,是指政府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即担保基金,并放大基金一定比例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根据信贷制度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受理,保险公司对借款人还款提供保证保险,当借款人未还款时,保险公司按照一定偿付比例代为偿还,超过保险公司合约责任的,由政府担保基金进行偿还,从而为农户提供无需个人抵押、担保的一种有效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的参与主体为地方政府、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支持对象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就贷款项目的风险调查、贷款发放、保单签发、还款跟踪、信息交换、逾期欠款催收和追偿等事项进行约定,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借款人履行诚信守约义务,积极主动为贷款项目管控风险提供配合协助。

  2014年以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先后与哈尔滨市农村信用联社、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选取人民银行呼兰支行作为试点支行,并要求其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建立针对该模式的发展基金,通过利用支农再贷款等方式引导当地农村信用社联合当地保险公司开办该业务。农村信用社通过此种贷款模式,分摊了贷款风险,提高了资金安全性,扩大信用贷款规模;保险公司拓展了新业务,开拓了新市场,增加了保费盈利收入;借款人解决了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效地缓解了当地农户种粮的资金困难,同时减轻了利息负担,解决了农民融资贵问题。同时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合作,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对借款人资信作出真实评估,从而使一批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需要得到满足,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小微

来源 |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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