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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乡居民四大项收入“普涨”
2015-07-17 07:09:30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1元,实际增长8.7%;人均消费支出6715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1%。今天上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今年上半年主要统计调查数据,湖南城乡居民四大项收入“普涨”;全省经济“稳中显优、稳中见快、稳中向好”,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优化

  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0元,同比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8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四大项收入均普遍增长,其中,城镇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1.5%,农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3.3%。

  “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为2.68,较去年同期下降0.04。同时,城镇居民高低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5.5∶1下降到4.6∶1。”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梁已香认为,收入差距的缩减表明我省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养老金标准等政策措施效果明显。

  经营性净收入成为城镇居民增长最快的收入项,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升到14.5%,其中,人均二产经营净收入280元,同比增长5.2%;三产经营净收入1626元,同比增长13.3%。“这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我省带来的好结果,居民投资创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高涨,特别是第三产业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反映出投资经营第三产业回报好,侧面体现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效果。”梁已香说。

  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享受型消费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1%,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第12位。从各个单月看,1至6月我省CPI分别上涨0.4%、0.8%、1.1%、1.4%、1.4%、1.5%,“涨幅呈现逐月上升态势,但都在温和可控区间。”梁已香表示,我省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趋势将延续到下半年,预计全年物价涨幅有望控制在2.0%之内。

  收入增长,物价平稳,令我省居民消费能力大增。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307元,同比增长7.8%;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七增一减”,除交通通信支出下降2.1%外,其它七类消费支出均呈增长态势,其中,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和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幅较大,分别增长18.3%、11.5%、10.3%。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81元,同比增长13.1%,医疗保健支出增幅较大,增长19%。

  “发展型、享乐型消费成消费趋势。”梁已香说。调查显示,上半年我省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文化教育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成为拉动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主力。此外,居民消费方式发生了改变,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网购消费164元,增长115.2%。

  规模以下企业稳定发展,经营环境好转

  上半年,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1190.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9%;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3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3.36亿元,增长11.5%;企业税金总额下降43.7%。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1819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调查显示,88.1%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良好和一般,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82.7%的企业认为营业收入持平或增加,比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被调查的企业中,37.3%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税费明显减少。


编辑:小微

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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