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16日电(记者陈梦阳、汪伟)辽宁省近日公布的《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显示,这个省最终纳入的行政职权共1928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3808项。
据了解,本次辽宁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分三个部分,一是省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职权1100项;二是省、市、县三级共有但实际工作中以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的行政职权708项,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三是审核转报事项120项,主要是省政府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及其部委终审的事项。权责清单囊括了省政府所有对外行使职权的49个工作部门,涵盖十大类行政职权,每一项行政职权都对应相应的责任,并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
此外,此次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具有较高的“含金量”,涉及住建方面的资质资格认证、财政专项基金分配,以及一些卫生部门的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等。